查看原文
其他

【扫黑除恶】典型“软暴力”!这伙“工地霸主”当庭受审

陕西检察 2022-06-19

近日,西安市长安区人民法院对一起8人的涉恶集团案件进行了公开审理,长安区检察院检察官闫亚飞出庭支持公诉,庭审持续长达十三个小时,案件将择期宣判。

公诉机关指控


2015年起,被告人孙某某等8人长期纠集在一起,以施工工地为本村土地为由(实际土地已征收),敲诈勒索三起工地共计五万余元,严重扰乱了建筑市场秩序,破坏社会安定 ,造成被害人一定的财产损失。

其中孙某某等4人为恶势力集团成员,参与三起阻挡工地事件,并于事后分得500至1500元不等好处费,其余四人为一般犯罪指控。

庭审中,孙某某多次认为自己并未实施暴力手段开口向对方索要钱财,也并未挡停施工工地,只是站在工地上,并且是对方自愿给的钱,自己是为了村民集体的利益。事实上,被害人是因为迫于无奈,为了施工正常进行而选择名义上的“自愿”给钱。

检察机关认为

孙某某等人的行为

正是一种以“软暴力”手段

扰乱社会秩序实施的敲诈勒索手段


检察官提醒


软暴力是指:

行为人为谋取不法利益或形成非法影响,对他人或者在有关场所进行滋扰、纠缠、哄闹、聚众造势等,足以使他人产生恐惧、恐慌,进而形成心理强制,或者足以影响、限制人身自由、危及人身财产安全,影响正常生活、工作、生产、经营的违法犯罪手段。


通常软暴力的手段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暴力、威胁色彩不明显;

2、实施者有暴力威胁的可能性;

3、会使人产生恐惧、恐慌;

4、影响他人正常生产、工作、生活;

5、通过“谈判”及滋扰、纠缠、哄闹、聚众造势等手段实施。



往期精选




【权威发布】陕西检察机关依法对张汉安决定逮捕

勇立潮头御风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2019年治国理政评述

商洛检察官:拒收红包显真情 廉洁自律赢尊重

《求是》杂志发表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文章《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来源:西安市长安区人民检察院

编辑:陕西省人民检察院  周杨夏愚

陕西检察

shaanxijiancha

喜欢就关注我们吧!

趣味普法|权威发布|检察动态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